公共区域的使用:广告和活动
您必须向市政府申请许可才能使用公共区域进行广告、营销或组织活动。公共区域包括街道和绿地、Kauppakaari 步行街、公共停车场和户外运动区等。
提前咨询并申请许可证
广告和组织活动的许可证可通过 Lupapiste-fi 交易服务以电子方式申请。在申请许可证之前,您可以通过在 Lupapiste 注册来发起咨询请求。
组织活动或兴趣活动
在市区组织户外活动、公共活动以及销售和营销活动需要获得土地所有者的许可。请注意,除了土地所有者的许可外,根据活动的内容和范围,组织者还必须向其他当局进行通知和许可申请。
为了组织销售和营销活动,该市在市中心预留了某些区域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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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Puuvalounaukio 举办短期活动
该市正在从 Prisma 附近的 Puuvalonaukio 移交临时住房。这个广场原本是为了举办占用大量空间的活动而设计的,所以原则上是那些活动优先。活动期间,该地区不得进行其他活动。
可用的地点是普瓦洛纳基奥(Puuvalonaukio)的帐篷点,在地图上标有字母AF,即有6个临时销售点。一个销售点的面积为 4 x 4 m = 16 m²。
该许可证可以通过 Lupapiste.fi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tori@kerava.fi 以电子方式申请。
公共区域设有露台
在公共区域放置露台需要获得城市许可。位于市中心的露台必须遵守露台规则。露台规则定义了露台围栏以及椅子、桌子和遮阳帘等家具的型号和材料。露台规则保证了整个步行街的统一和高品质的外观。
露台季节为1.4月15.10日至15.3月XNUMX日。该许可证每年 XNUMX 申请。在 Lupapiste.fi 交易服务中以电子方式进行。
广告、标志、横幅和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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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街道或其他公共区域放置临时广告装置、标牌或标牌,您必须获得市政府的批准。城市工程可以授予短期许可证。许可证可以颁发给可以在不危及交通安全和维护的情况下安置的地方。
带有附件的广告许可证申请必须在 Lupapiste.fi 服务预定开始时间之前至少 7 天提交。在建筑物上粘贴长期广告或标志的许可证由建筑物控制部门授予。
标志的设置必须符合道路交通法和规定,不得危害交通安全,不得妨碍视线。其他条件结合决策另行确定。城市技术监控广告设备的适当性,并以牺牲广告投放者的利益为代价,从街道区域删除未经授权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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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在街道上悬挂横幅:
- Kauppakaari 在 11 点到 8 点之间。
- 到西贝柳斯提阿塞曼提桥的栏杆。
- 到Virastokuja上层平台的栏杆。
在 Lupapiste.fi 服务中申请安装横幅的权限。广告许可证申请及附件必须在预计开始时间前至少 7 天提交。横幅不得早于活动前 2 周安装,并且必须在活动结束后立即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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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广告/布告栏位于 Puusepänkatu 交叉口附近的 Tuusulantie 和 Palokorvenkatu 交叉口附近的 Alikeravantie。展板两侧均设有广告位,尺寸为 80 厘米 x 200 厘米。
广告/布告栏主要出租给体育俱乐部和其他类似的公共实体。广告/公告牌空间仅用于通知和宣传自己的活动。
还可以租用广告/布告栏空间用于城市或周边地区的广告活动。
租约一次基本签订一年,须在11月底前经承租人申请续签,否则将重新出租。
广告位的租赁通过填写固定广告牌位租赁表进行。租赁表格作为附件添加到电子 Lupapiste.fi 交易服务中。
马克苏特
城市对横幅和广告牌的使用收取的费用可以在基础设施服务价格表中找到。请参阅我们网站上的价目表: 街道和交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