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决定和法律效力
建筑控制经理根据所提供的文件和声明做出许可决定。
建筑控制许可决定在该市网站上公布。该公告在更正和信息查阅期间予以展示。
根据《行政法》,许可决定在整改期限后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建筑法》,所有许可决定中的更正请求期限为自决定通知之日起30天,更正请求直接向技术委员会的许可部门提出。整改索赔期加上 XNUMX 天的通知期。
只有在许可证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情况下才能开始施工。启动权需要为保证期内所完成的工作确定保证金。申请人必须始终证明启动权利的合理性。
提出整改要求
如果对所授予的许可证不满意,可以提出相关整改索赔,要求更改决定。
逾期未提出改正或者上诉的,许可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可据以开工建设。申请人须自行核实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
纠正请求必须在收到决定通知后 30 天内提出。该决定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公布七日后,即视为利害关系方已收到该决定的通知。收到信息之日不计入整改索赔期限。
对许可决定提出纠正要求的权利是:
1) 由相邻或相对区域的所有者和持有者;
2) 建筑或其他用途可能受到该决定重大影响的财产的所有者和持有者;
3)其权利、义务或利益直接受该决定影响的人;混合的
4)在市内。
5)土地利用规划受该决定影响的邻近市镇;
6)如果决定涉及国家或省级重要保护建筑遗址,则由博物馆当局决定。 -
整改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城市环境委员会许可部门提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kirjaamo@kerava.fi 或邮寄至以下地址:凯拉瓦市,城市环境委员会许可处,邮政信箱 123,04201 凯拉瓦。
对整改索赔决定不满意的人可以向赫尔辛基行政法院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