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決定和法律效力
建築控制經理根據所提供的文件和聲明做出許可決定。
建築控制許可決定在該市網站上公佈。該公告在更正和資訊查閱期間予以展示。
根據《行政法》,許可決定在整改期限後具有法律約束力。根據《建築法》,所有許可決定中的更正請求期限為自決定通知之日起30天,更正請求直接向技術委員會的許可部門提出。整改索賠期間加上 XNUMX 天的通知期。
只有在許可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情況下才能開始施工。啟動權需要為保證期間內所完成的工作確定保證金。申請人必須始終證明啟動權利的合理性。
提出整改要求
如果對所授予的許可證不滿意,可以提出相關整改索賠,要求更改決定。
如果在期限內沒有對決定提出糾正要求或沒有提出上訴,許可決定將具有法律效力,施工可以據以開始。申請人須自行核實許可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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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請求必須在收到決定通知後 30 天內提出。決定在公共資訊網路上公佈七日後,利害關係人即視為收到決定。收到資訊之日不計入整改索賠期限。
對許可決定提出糾正要求的權利是:
1) 由相鄰或相對區域的所有者和持有者;
2) 建築或其他用途可能受到該決定重大影響的財產的所有者和持有者;
3)其權利、義務或利益直接受該決定影響的人;混合的
4)在市內。
5)土地利用規劃受該決定影響的鄰近市鎮;
6)如果決定涉及國家或省級重要保護建築遺址,則由博物館當局決定。 -
整改請求必須以書面向城市環境委員會許可部門提出,可以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 kirjaamo@kerava.fi 或郵寄至以下地址:凱拉瓦市,城市環境委員會許可處,郵政信箱 123,04201 凱拉瓦。
對整改索賠決定不滿意的人可以向赫爾辛基行政法院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