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鄰居說

根據法律規定,作為一般規則,必須將建築許可證申請的結果通知建築工地的邊境鄰居。

  • 當許可證申請人親自處理通知時,建議他親自拜訪邊境鄰居並向他們介紹他​​的建設項目計劃。

    許可證申請人負責透過信件或親自會面通知鄰居。在這兩種情況下,都需要使用城市的鄰居諮詢表。

    諮詢也可以在 Lupapiste 交易服務中以電子方式完成。

    如果鄰居不同意簽署表格,則許可證申請人只需在表格上寫下一份證明,說明通知的方式和時間。

    許可證申請中必須附上許可證申請人對通知的解釋。如果鄰近房產有多位業主,所有業主都必須簽署該表格。

  • 當局的報告需付費。

    • 報告許可證申請結果開始:每個鄰居 80 歐元。

聽力

鄰居諮詢意味著鄰居被告知建築許可申請的開始,並為他保留了對計劃提出意見的機會。

協商並不意味著總是根據鄰居的意見來改變計劃。第一步,許可證申請人考慮是否有必要因鄰居的言論而改變計劃。

最終,許可機構決定鄰居的言論的含義。然而,鄰居有權對許可證的決定提出上訴。

當許可證申請已按上述方式通知且徵求意見截止日期已過時,聽證會已完成。被諮詢的鄰居沒有回應諮詢的事實不會妨礙做出許可決定

同意

當偏離場地規劃或建築秩序的要求時,必須獲得鄰居的同意:

  • 如果您想將建築物放置在比場地規劃允許的更靠近鄰近房產邊界的位置,則必須獲得十字路口所指向的鄰近房產的業主和占用人的同意。
  • 如果十字路口面向街道,則取決於建設項目、十字路口的大小等,十字路口是否需要街道另一側房產的業主和占用人的同意。
  • 如果十字路口朝向公園,則該十字路口必須獲得市府的批准。

聽證會和同意之間的區別

聽證會和同意不是一回事。如果必須徵求鄰居的意見,即使有其他障礙,也可以不顧鄰居的反對而獲得許可。如果需要鄰居的同意,則未經同意不得授予許可證。 

如果向鄰居發出協商函徵求鄰居的同意,則鄰居不回覆協商函並不表示鄰居已同意該建設專案。另一方面,即使鄰居同意,發證機關也會決定是否符合其他授予許可證的條件。